员工个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
宁波镇海区律师
2025-02-18
针对员工个人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况,公司虽有权要求员工赔偿,但并不能直接扣除员工全部工资作为赔偿。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,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,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这意味着,公司在要求员工赔偿时,必须遵守这一规定,不能随意扣除员工工资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员工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,公司应依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及内部规定,按经济损失的5%到20%要求直接责任人赔偿。赔偿可从员工工资中逐月扣除,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%,直至赔偿完毕。同时,公司应确保赔偿方案透明、公正,避免引发劳动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公司处理员工个人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时,应首先评估损失数额,依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及公司内部规定确定赔偿比例。赔偿应从员工工资中扣除,但需遵守每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20%的限制。同时,公司应确保处理过程合法、公正,维护员工权益,避免劳动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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